一、說明
1、現澆混凝土模板,定額按不同構件,分別以:
組合鋼模板、鋼支撐、木支撐;(編制標底時可用此項)
復合木模板、鋼支撐、木支撐;(鋼框+12mm厚竹膠板)
膠合板模板、鋼支撐、木支撐;(塑料套管穿對拉螺栓)
木模板、木支撐 編制。
2、現場預制混凝土模板,定額按不同構件分別以組合鋼模板、復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應的混凝土地膜、磚地膜、磚胎膜編制。
3、現澆混凝土梁、板、柱、墻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撐點至模底或支模頂)3.6m編制的,支模高度超過3.6m時,另行計算模板支撐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若立模高度超過3.6m時,應從3.6m以上,按每超過3m增加一次計算套用定額項目。
超高支撐增加次數=(立模高度-3.6m)/3計算,不足3米者也按1次計算。
超高每增3m的工程量,梁、板是按超高構件全部混凝土的接觸面積計算的;柱和墻是按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觸面積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