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行業(yè)動態(tài) 政府采購工程活動適用法律如何“劃界”才合規(guī)

政府采購工程活動適用法律如何“劃界”才合規(guī)

2019年09月26日09:34 

政府采購工程在實際采購實施中,如何合理、準確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開展政府采購工程活動,一直是困擾從事政府采購工作同仁們的一道難題。在我們教育部直屬高校政府采購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建設項目的采購活動中,采購方式的選擇是否合適合規(guī),這是一個很大的風險點。如果對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未采用招標方式采購,也就是所謂的“應招未招”,就屬于違法。但是,如果把政府采購依法不進行招標的項目采取了招標方式采購,這也是一種違規(guī)。因此,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適用問題是我們每個政采人都不能回避的。

本文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僅作拋磚引玉之用,與廣大政采同仁討論。

政府采購

主管部門的認知

今年9月3日,財政部網(wǎng)站發(fā)布《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402號建議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披露了財政部對全國人大代表王玲提出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維護法制統(tǒng)一建議的答復內(nèi)容。

財政部在《答復》中指出,“《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協(xié)調(diào)的問題。《招標投標法》適用于在我國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墩少彿ā返倪m用范圍涉及采購單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采購資金(財政性資金)和采購對象(貨物、工程和服務),只有三方面都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才納入政府采購法的調(diào)整范圍。由于《招標投標法》制定在前,工程招投標已由《招標投標法》進行規(guī)范,《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2012年實施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2015年實施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對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適用作了銜接,規(guī)定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招標投標法律制度,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通過兩法實施條例在制度上的銜接,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兩法的‘楚河漢界’。但在實踐中,由于相關部門和采購單位對兩法的理解存在差異,導致法律適用問題上仍存在一定的障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政府采購工程

在相關定義方面,《政府采購法》第二條第六款規(guī)定:“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gòu)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二款對政府采購工程進一步界定為:“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gòu)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墩袠送稑朔▽嵤l例》第二條第二款也明確規(guī)定: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gòu)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同時,一個工程建設項目是否是政府采購及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還需要從項目屬性、資金來源和規(guī)模標準三個方面來確定。

在法律適用方面,《政府采購法》第四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本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政府采購工程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jù)《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目前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規(guī)模標準為40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

網(wǎng)友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