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1、本工程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順延至2018年3月27日8時30分;開標地點為: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開標室(3)。
2、刪除招標文件第20頁中“8、風險費按1.0%計”。
3、招標文件第20頁中“參照《福建工程造價信息價》2017年10月莆田市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匯總價格(不含增值稅)及市場詢價”修改為“參照《福建工程造價信息價》2017年11月莆田市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匯總價格(不含增值稅)及市場詢價”。
4、招標文件第23頁中“〔鋼材(包括鋼筋及鋼管主材)、水泥〕”統(tǒng)一修改為“〔鋼筋、水泥、混凝土〕”。
5、刪除招標文件第22頁中3.招標人編制工程預算價時,根據(jù)工程大小、技術復雜程度、施工難易程度、施工自然條件、工期長短,按1%的風險包干系數(shù)計入工程預算價,風險因素包括下列范圍:3.1工程量清單核對澄清之后,仍有錯、漏,導致工程預算價不準確的;3.2市場變化、政策性調(diào)整導致主要材料〔鋼筋、水泥、混凝土〕(設備)價格與編制預算價時采用的信息價相比,上漲或下跌幅度在10%以內(nèi)(含10%)的;3.3施工期間除主要材料〔鋼筋、水泥、混凝土〕以外的其他材料價格變化的3.4天氣、地形、地質(zhì)等自然條件(不可抗力的除外)變化而采取臨時措施的;3.5人工、機械費價格變化的。
6、招標文件第79頁中“(1)人工費按政策調(diào)整,上漲或下降的價差由發(fā)包人承擔或受益;(2)鋼材(包括鋼筋及鋼管主材)、水泥價格承包人風險幅度控制在±10%以內(nèi)(含),價格上漲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價差(即超過10%的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或受益。”修改為“〔鋼筋、水泥、混凝土〕價格承包人風險幅度控制在±10%以內(nèi)(含),價格上漲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價差(即超過10%的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或受益。”
7、投標文件中招標編號修改為:350301201802091767。
特此通知!
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答疑紀要與本項目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項目通知為準。
附件:項目通知.rar